Saturday, 29 April 2006

有關打工度假簽證。

拿到簽證之後很多人開始會問我很多問題,比如說像:什麼是打工簽證?你去那邊要做什麼?你要跟尚先生結婚了嗎?

我想在這邊把我的心路歷程作一個整理好了。

我跟尚先生如此聚少離多的交往狀態已經持續超過一年了,大家老愛挖苦我怎麼能夠忍受這種Long Distance這麼久,事實上這是很難忍受的,每被挖苦一次,心就難過一次,你以為我願意嗎?

我們討論過各種可能和方法,就讓Long Distance消耗我們的感情吧!聚少離多久而久之感情自然會消失吧?彼此各自身邊也都不是沒有其他異姓,看誰先變心了也到乾脆爽快,問題是這個過程一點都不乾脆不爽快。那不如直接結束說再見讓彼此move on向前走,結果也是一場痛苦的實驗。

我們歸納,我們真正生活相處的時間太少了,有可能就是因為如此,對彼此的依戀還停留再很美好的時光所以放不下,我們必須想辦法找機會共同生活,可是一兩個月就要飛過來或飛過去,我們都沒有當董事長的爸爸讓我們躺著當少爺當千金,這樣對我們來說無論是經濟上或工作上都是不太可能的事。

"搬過來吧?就不用飛來飛去了"尚先生說,搬過去?那我的工作怎麼辦?如果你有辦法養我我就有辦法給你養,面對現實吧,我一定得有工作養自己,我搬過去怎麼工作?

"那我們結婚好了,這樣你就可以合法居留和合法工作"尚先生又說,其實這也不失為一個好方法,我對結婚這件事到也挺淡泊的,為了綠卡、居留權結婚的人到處是,再說我跟尚先生又不是沒有感情基礎。

於是我開始上A.C.I.O網站查資料,赫然發現還有其他臨時居留的方法:

打工渡假簽證申請資格:
送件當天年齡介於十八至三十歲(年滿十八歲,未滿三十一歲)
持有有效之台灣護照
無十八歲以下之未成年子女
符合健康及良好品性之要求
有足夠財力負擔度假初期所需的費用
未曾持有打工渡假簽證*

簽證之規定
訪澳的主要目的為度假,工作只為資助旅費
不能進行超過三個月以上之學習或訓練課程
打工度假簽證的持有者 ,必須於簽證到期以前離境澳洲

http://www.australia.org.tw/avs/htm/temp-c.htm

仔細想想之後,就這麼說結婚真的有點太冒險了,我爹娘應該會日夜心煩瀕臨崩潰吧,凡事都應該循序漸進按部就班,我可不希望在沒有經濟準備和時機成熟之下就興沖沖的嫁到雪梨去,這點我還滿理性的,於是Working Holiday完全符合我的需求和現況,不用結婚就可以在雪梨呆一年,可以加減打打工賺點生活費,離開台灣狹隘險惡的工作環境去那裡端盤子我都覺得值得,把自己丟到英語國家學學英文,如果跟尚先生生活個一年都忍受得了再來談結婚也不遲,如果受苦、受不了,大不了就回來,至少我們有努力。

打工簽證的目的是提供另外一種旅行方式,可以在一個國家居留長達一年,還可以合法打工,雖然薪資肯定微薄,可是這卻是認識一個城市很棒的機會,我自知沒有BackPacker艱苦奮鬥的毅力和勇氣,也沒有董事長爸爸出錢讓我留學遊學好幾年,可是好險我有尚先生可以提供住所和初期適應的照顧,我窘困的財務狀況也在去年做了一番整理,這個時機再不去做這件事,到時候跟尚先生吹了,到時候又陷入另一個工作深淵裡,到時候都三十歲了,我應該會很怨嘆現在的自己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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