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 5 January 2006

忍不住嫌棄。

「靠!好老的相機!」當我拿出陪伴已久的V3,小花驚嘆地說。

其實還滿難過的,原來這台相機已經老了,老到被人嫌的地步,其實這種東西更新的速度,實在不是我這種普通人可以追趕得上的。

如果跟一群攝影狂聚在一起,他們交流的話題跟火星話一樣無法消化,看著他們手上亮晶晶的單眼數位,我的內心也會吶喊呀!好想也有一台唷!

就算手裡的傻瓜V3所有器官功能都還健在,還是會忍不住嫌棄一下,就算小V3拍出來的東西在傻瓜界裡頭還算常被人稱讚的,但是她略顯笨重的身型和身上無法抹去的mark,還是毫無掩飾的透露出她的年份和歷史。

我也好想有一台新的相機唷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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